关于开展2013年度“红领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团委、少工委、市教育局团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少年儿童理想信念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的基础和源头作用,推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少先队活动课建设,团市委、市少工委决定开展2013年度“红领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校
二、创建条件
1、少先队组织机构健全。学校有少先队大队,且大队委成员配备齐全,队委、旗手、号手等队的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中队组织规范,中队工作有计划,队务建设规范,坚持开展活动,活动主题鲜明,富有特色。小队组织活跃,小队组织划分合理,能够自主设计并定期开展活动。
2、辅导员队伍建设良好。模范执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等政策性文件精神;辅导员配备齐全,有专职大辅导员,每个中队配备一名中队辅导员;落实好大队辅导员享受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政治和经济待遇,中队辅导员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大队辅导员参加过区(县)级以上的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辅导员具备较高的辅导艺术,能充分调动少先队员的主动性,并能经常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少先队活动课;建立起校外辅导员队伍,大队聘请2名以上校外(志愿)辅导员,中队聘请校外(志愿)辅导员并经常参加辅导少先队活动。
3、工作制度健全。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对全年少先队工作有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工作考核和总结表彰;学校有完善的少先队制度和章程,并在校园报栏、活动室的醒目位置张贴,学习队章的氛围浓厚;制订并执行大队委例会制度;形成少先队工作竞争机制,制订可行的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坚持执行每周有1课时少先队活动时间的相关规定;少先队员入队、退队手续齐全,队委定期换届,小干部民主选举、轮流竞岗担任。
4、少先队阵地建设齐全。学校设有少先队队室,队室面积达到一个标准教室面积;队室布置有队旗、队徽等标志;各项制度、板牌等设施完善;队室使用经常化、管理制度化,作用发挥好。少先队大队在校外建有体验教育基地。少先队设有鼓号队、广播站,并办有队报、队刊等宣传媒介,宣传作用充分发挥。
5、少先队活动覆盖率高。深入开展“西宁雷锋好少年”、“手拉手”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少先队活动在课表中体现,能够按照《西宁市少先队活动课指导手册》,每周有课程安排,有备课记录。积极开展示范性主题活动。创设生动多样的活动项目,积极引导少先队员在家庭、学校、社会和大自然中体验,提高少先队员的全面素质。
6、宣传信息。在“未来网”注册账号,上传本学校少先队活动信息照片及少先队活动课表、安排及课程开展情况照片资料。
三、创建、申报程序
1、积极创建。各学校按照西宁市“红领巾示范学校”创建条件的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2013年11月:各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创建活动,并向所在地(区)县团委、少工委申报“红领巾示范学校”,各区(县)少工委在督促各校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要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考核,并于11月底前进行(区)县级“红领巾示范学校”挂牌。评审考核中优秀的申报学校推荐申报市级“红领巾示范学校”。
2013年12月:团市委、少工委将根据区(县)“红领巾示范学校”申报情况,深入学校进行调研、检查,对确定授予市级“红领巾示范学校”的单位进行评审、考核,并将考核优秀的学校推荐申报省级 “红领巾示范学校”。
2、推荐上报。各区(县)团委、少工委负责对本地区“红领巾示范学校”创建的领导和指导工作,根据《西宁市“红领巾示范学校”申报评选考核办法》,做好创建工作,并向团市委、市少工委推荐1至2所优秀学校参加市级“红领巾示范学校”的评选。可优先推荐2012年积极申报但未被评定的学校,已获得“红领巾示范学校”的学校不再参评。
3、评审考核。团市委、市少工委将根据各地区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考核小组)到候选学校进行实地考查,通过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审,评选出西宁市“红领巾示范学校”。
4、定期复核。获得西宁市“红领巾示范学校”于每学年结束时将少先队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学年工作计划报市少工委办公室。市少工委每2-3年组织考核组对示范学校进行复核。对在复查审核中不达标的,将进行通报摘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开展申报“红领巾示范学校”活动是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少先队活动课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对申报、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打造工作品牌,在全社会共同营造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环境氛围。
2、把握契机,打造品牌。各地区要以创建“红领巾示范学校”活动为契机,充分挖掘本地区重点学校少先队品牌活动,打造展现本地区少先队工作特色的品牌活动,有效提升本地区少先队工作水平。
3、突出重点,提高水平。各地区要突出申报重点,抓好少先队基层组织规范、辅导员队伍和活动建设,切实提高少先队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增强少年儿童对组织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4、树立典型,开创局面。通过开展示范校申报活动,发掘和树立一批具有少先队工作宝贵经验的学校。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带头作用,推动全市少先队工作的整体发展。
联系电话: 6142922(传真)
联系人:祁 梅
邮箱地址:qhxnsgw@163.com
附:1、西宁市“红领巾示范学校”申报表;
2、西宁市“红领巾示范学校”申报评选考核办法。
共青团西宁市委 西宁市少工委
2013年11月14日